东南法院学子三下乡:实践调研,构建后脱贫时代中的乡村法治“辐射网”
(中国校园在线7月31日讯)
2022年7月,在东南大学法学院的指导下,在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刘启川的带领下,东南大学法学院“法沁南华”社会实践团队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政府对接,以青年力量助推法治建设,以法治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成员们通过在南华县展开具体调研,梳理现存问题;并通过开展普法讲座、与社区结对共建、分发宣传法治资料等系列活动,为促进基层法治建设发展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一、项目背景·法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不仅是经济振兴,更有组织建设、法治发展方面的迫切需求。现阶段,受乡村社会结构变迁与基层法治建设的共同作用,我国农村“迎法下乡”的现实需求越来越迫切。要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关注的法治难题,畅通普法进村入户的“最后一公里”,做到“四个坚持”,让法治教育在乡村落地生根,法治理念融入基层治理实践。
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六章第四十八条中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村民委员会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工作,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建设法治农村,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实践基础·校地合作护航实践调研
东南大学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相关工作安排,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将学校优势与地方实际相结合,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充分调动全校师生参与地方建设的积极性,有序推动定点帮扶各项工作,积极助力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乡村振兴。
自2013年以来,东南大学稳步做好对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的定点扶贫工作。在定点扶贫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的要求,东南大学紧密围绕自身优势和南华县实际情况,以扶贫工作新理念把握引领新常态,积极探索实践多渠道、多元化的精准扶贫工作新路径、新举措,逐步丰富定点扶贫工作内涵,形成了特色定点扶贫工作体系。
三、青年力量·法苑学子助力南华法治
第一站,团队成员来到南华县思源实验学校。在学院党委、团委的领导下,东南大学法学院成功与云南省南华县思源实验学校签订了《关于共建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的合作协议》,并举行了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双方均期望能够集中力量,按照实践基地建设标准,高起点建设,使实践基地成为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形式内容创新的重要平台。
图为揭牌仪式
此外,社会实践团队成员还进行了相关的普法讲座。重点围绕与青少年生活息息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内容开展宣讲,通过妙趣横生的语言,丰富充实的生活案例,让青少年可以有所收获,进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归避风险,防范未然,促进未成年人保护。
图为实践团成员进行的普法讲座
第二站,“法沁南华”社会实践团队来到了南华县龙川镇二街社区,在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刘启川的带领下,与龙川镇二街社区开展了系列结对共建活动。东南大学法学院将秉持“守初心、办实事、做贡献”的精神,立足专业优势,根据二街社区的实际情况与发展需求,扎实开展与二街社区的结对共建工作,通过干部法治素养培训、村民普法活动、编撰实用性书籍等多样化形式为乡村振兴事业做出贡献。
图为实践团成员参与的二街社区座谈会
第三站,实践团成员参与了南华县委政法委与东南大学法学院召开的交流合作座谈会,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杨健和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李忠琴出席会议并发言,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曲栩主持会议。会议主要介绍了当前南华县法治发展情况及亟待革新的方面,强调了需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努力培养更多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图为实践团成员参与的交流合作座谈会
第四站,实践团成员选择在南华县当地的法治文化广场结合志愿服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一方面手持法治宣传品分发给社区居民,另一方面为居民提供现场咨询、普法活动和法律援助。成员围绕《宪法》、《民法典》、居家应急知识、防范电信诈骗等内容进行了广泛宣传,推进社区平安建设。
“一本普法小手册,既让大家学到了法律知识、受到警示教育,又方便携带,扫码还能提供相关问题的解答,对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很有帮助。希望多为我们带来这种便捷的法律知识科普活动。”社区居民王新武由衷地说。
图为实践团成员帮助居民学习法治宣传手册
法沁南华实践团成员期望能够让法治贴近生活,具有实用性,真正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本次实践活动充实多彩,加深了大家对于建设法治乡村、乡村基层治理重要性的认识,并且都表示愿将所学所知致力于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任重而道远,青年助力赋能,同心筑梦基层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