谫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中人民性特质的价值思辨及其实践理路
李京婷 皮丽卉 西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教育的重要资源,是丰富教育内容的突出优势,是提升教育质量的思想支撑,是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根”与“魂”。因此,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教育实现有机融合进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必要之举和应有之义。而人民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改革的主要推动者、实践的重要参与者、成果的关键鉴定者,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有利动因。故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人民性这一核心特质,充分发挥人民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中传承者、弘扬者、践行者的重要作用,以期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转化发展,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更好与当代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相协调。
关键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人民性;实践理路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必须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好。而教育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弘扬的重要途径,人民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弘扬的主力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人民与教育紧密结合,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呈现出鲜明人民性特征。
一、人民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核心特质
“教育是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是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事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新时代推进教育事业、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2019年印发的《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一书中再次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加以论述、强调,凸显了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性及紧迫性。自十八大以来,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早在2014年,教育部已颁发《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以更好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人民群众作为政策得失的亲历者、知情者、评判者,一部《纲要》完成史是体现民意反映人民性的重要见证史,也可以说是一部民意指南。
(一)人民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政策制定的参与者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因而从根本上推动了历史的进步,全面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因此,在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变革中的主体作用,始终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具有现实必要性。毛泽东同志曾以种子和土地为喻形容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我们共产党人好比种子,人民好比土地。我们到了一个地方,就要同那里的人民结合起来,在人民中间生根、开花。”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时刻不忘为人民谋幸福,将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贯穿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熔铸于各个执政领域,在讲话中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一定要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夙夜在公,勤勉工作,努力向历史、向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时刻维护好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人民群众当作党的力量之源,“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就要坚信党的根基在人民、党的力量在人民,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把为人民造福事业推向前进。”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具体至教育领域,从教育政策的制定、实施、落实到反馈,都离不开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其中,《纲要》的制定不是一蹴而就,而是经过征求意见、草拟方案、实际调研、集思广益多方面综合民意实情科学考量的政策产物,这是我国党内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上人民性的生动实践。
(二)人民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政策得失的评判者
人民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体与对象。《纲要》中通过分学段有序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小学低年级,以培育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亲切感为重点;小学高年级,以提高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感受力为重点;初中阶段,以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力为重点;高中阶段,以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性认识为重点;大学阶段,以提高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主学习和探究能力为重点。从小学到大学,从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设置是否符合相应学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接受能力,人民是感受最深的对象,对其政策成效最有发言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政策的制定、实施,“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制定政策的依据,顺应民心、尊重民意、关注民情、致力民生,既通过提出并贯彻正确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带领人民前进,又从人民实践创造和发展要求中获得前进动力”。在落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政策过程中,加快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深刻了解人民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政策合适与否的态度与看法,对于政策推进,进而顺利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合力,发挥着关键有效的助推作用。
(三)人民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政策完善的助力者
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是一帆风顺、一蹴而就的,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不断前进。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推动事物发展完善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最根本的便是在接受实践检验基础上牢牢抓住人民这一核心衡量标准。必须“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自觉、主动依靠人民创造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落到实处。人民满意不满意是衡量党的一切工作的根本尺度,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新时代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坚持把人民满意与否作为衡量工作成果的根本标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政策好不好,抛除政策本身合适与否,更取决于人民对其评价和反馈。以《纲要》为例,其政策从制定到施行并未结束,而是新的生长点的发端。为人民制定,最终也将接受人民的反馈,继而在汲取意见和科学改进过程中不断提升。这也说明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最终教育成果好坏,关键在于是否及时汲取人民反馈,听取人民建议。“民族文化的生命力根植于人民。我们五千年的文明之所以经久不衰、从未中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它融化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和意识深处,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工作的开展,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时刻围绕人民、紧紧依靠人民,必时刻谨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工作最终能够取得怎样的成效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兴衰成败也在人民。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中人民性特质的价值思辨
人民的现实需要是践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理念的出发点,人民的积极参与和实践活动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践顺利进行的基本动力,人民的根本利益是进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践的价值旨归。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离不开人民,其人民性是使其符合现实需要、切合现实需求、契合现实诉求的重要特质。坚持人民本位,维护人民利益是不仅是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必须始终遵守的价值准则,也是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关键,同时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强国也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一)符合当今时代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转化发展的现实需要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5000年文明的结晶,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五千年连绵不断的中华民族文明史上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2014年9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这些思想文化体现着中华民族世世代代在生产生活中形成和传承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等,其中最核心的内容已经成为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其历史地位毋庸置疑。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传统文化是否与当今社会相适应?应该如何看待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这是摆在党和国家面前重要而紧迫的现实课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认识传统文化的地位和作用,并发表系列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传统文化有何当代价值”这一现实关照。因此,全面理解和把握相关重要论述,挖掘、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于新时代科学认识和正确对待传统文化,增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使命感责任感,进一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转化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人民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不仅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更是社会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这一重要转化发展过程需要人民的持续推动和接力实现,人民性特质将会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合理性存在持续提供有力支撑。
(二)切合党始终坚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初心使命的现实需求
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人民幸福包含方方面面,既有物质上的富裕,也有精神上的富足,其中教育作为事关人民幸福的重要内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也就成为党在新时代工作的重要内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要求,为人民办教育、为人民培养人才,依靠人民办教育、依靠人民发展教育,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方向,也是新时代推动教育改革的根本目标,更是努力实现人民对良好教育生活向往的根本需要。人民始终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特色补充,在充分汲取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基础上,“学习和掌握其中的各种思想精华”过程中,始终坚持将人民性作为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和教育导向,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新时代教育事业发展质量的根本标准,倾听人民心声,接受人民建议,着力解决好人民关心的教育问题,不断发挥其在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方面的价值效能,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扎实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工作更好开展。“教育的本质是育人成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教育本质的回归,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更要“回归这个常识、回归这个本分、回归这个初心、回归这个梦想。”
(三)契合新时代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强国美好蓝图的现实诉求
任何国家的现代化都离不开其特有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新时代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强国更应该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基、为血脉、为源泉。“现代化包括物质的现代化、社会结构和生活关系的现代化,而现代化最重要的是人的现代化。”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是人民的精神瑰宝,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强国的进程中,注重并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重要一环。“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既是当务之急,也是百年大计、千年大计;既功在当代,也会泽及后世子孙、增进人类福祉”,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强国的重大战略任务。但伴随市场经济发展,各种社会思潮交相涌入,传统文化资源面临边缘化危机。因此,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内在驱动和外部环境合力影响下的必然行动。人民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和弘扬者,也是精神文明成果的实践者和享有者,人民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过程中的价值导向和目标导向。在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过程中,汲取和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丰富教育思想资源,如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家国情怀,与人为善、推己及人的处世原则,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生命境界,等等。始终坚持人民性特质,有助于完善和润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内容,深化和唤醒人们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识、保护和传承意识,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强国提供深厚底蕴和精神力量。
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中人民性特质的实践理路
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推动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途径。人民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阅卷人,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发展、实现教育进步中发挥主体作用,体现首创精神,释放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一)继续坚持人民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改革中“主要推动者”的主体地位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传递价值观念、增强文化认同、丰富精神追求的重要途径。但目前我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还不能很好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其观念相对滞后、内容比较陈旧、方式缺乏创新、人才比较紧缺、体制机制亟待完善、部分地区存在政策尚未完全落实等情况依然严峻。因此,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方式,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是全社会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共同心声。人民既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象,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主体,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改革,要使人民明晰其原因、了解其政策,使人民群众更好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向人民群众讲清楚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鲜明特色。要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加快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改革更好推进,始终坚持人民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改革的“主要推动者”,坚持把人民满意与否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改革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自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改革。借助“互联网+”这一便利传播平台,通过开展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编写优秀传统文化专题通俗读物、拍摄电视专题纪录片片、开设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专栏专题等多种形式,使更多的人了解传统文化,认识传统文化,自觉喜爱传统文化,主动成为优秀传统文化的承载者、传播者。继而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这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政策推进地更扎实、更顺利、更有效。
(二)继续坚持人民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践中“重要参与者”的角色定位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践是全社会人员共同参与的活动,具有广泛的人民性。人民是活动主体,没有人民的参与和支持,这些活动难以开展,因此,认识到人民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角,人民的教育实践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长足发展的动力源泉,对于吸引人民自愿积极参与其中具有现实补给意义。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必须把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全过程。特别是在学校教育这一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的重要平台,必须践行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教育理念,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类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开设中华传统文化类课程,全面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为学生提供更为丰富的选择。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践能够全方位融入启蒙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等各个教育领域、教育层次。对于社会人民群众,通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理论微宣讲、故事汇、实地走访、知识讲解等多种渠道加强宣传动员,深化人们关于当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及其教育现状的认知理解,激发人民文化保护意识,增强学习、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开展传统文化进课堂、进家园、进社区等方式,引领人们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感悟文化魅力,汲取文化营养,增强文化认同感;通过开展红色旅游、走访红色圣地、阅读革命故事、观看红色电影等追寻红色足迹方式,人民置身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真实场景,真切体验文化感染力,实现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践的参与者,而非旁观者”这一重要角色转换。
(三)继续坚持人民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成果中“关键鉴定者”的价值本位
“教育发展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其核心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目标是让人人获得最大福祉,让社会得到进步。教育发展必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要,特别是要满足人民群众渴望子女接受优质特色教育的需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教育需要的重要一面,也必将是一个动态的、历史的、发展的过程,在不同历史时期,伴随不同的教育内容、教育方式以及教育成果,因此衡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标准也应因时而变、因势而变。但不论标准如何变化,坚持人民始终是衡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成果好坏的关键评判者和重要阅卷人是成果评价的价值导向、底线准则和至高要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事关全民的事业,其改革是为了人民、实践依靠人民、成果福祉人民,成效也须交由人民评价。建立健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成果评价机制,开展人民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成果满意度调查,让人民通过正当途径做好教育成果的答题人和发言人;借助移动互联网便利平台建立匿名反馈信箱等形式完善人民群众意见反馈渠道,通过人民真实了解事关教育成果系列重要环节实际状况,如教育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教育理念实事求是情况、教育方针针对性情况、教育设施配备情况、教育环境改善情况、教育质量预期情况等,让人民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成果评价一事上放心说、大胆说、勇敢说。通过形式多样的反馈渠道,让人民充分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体系是否完善、形式是否多样、发展是否均衡,虚心接受人民建议,更好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现状,激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活力,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践在人民的反馈中不断走向前进。
结语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实现民族振兴、推动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期盼的重要寄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论述为我国教育发展规划了美好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对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要影响意义。强国必先强教,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是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的必由之路。因此,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建设教育强国是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需要认识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建设的关键一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是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血脉和精神标识,是当代中国核心价值观的思想渊源,是支撑中华民族生生不息、不断前进的动力之源。充分利用好、发挥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丰富教育思想资源,如止于至善的完美人格、诚实守信的基本修养、尊重师长的传统美德等,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坚定人民精神追求,同时也是践行中国共产党坚守初心使命,坚持人民至上,不断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现实体现。
综上,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契合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强国的现实诉求,也是当前面临的重要历史任务和重大时代要求。国家和人民共同努力,深切学习和深刻领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准确把握和深刻认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发展中面临的困难与挑战,自觉主动参与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弘扬实践中来,身体力行地投入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发展事业中去,坚持知行合一,做到认识与实践相统一、科学性与艺术性相统一、可操作性与可接受性相统一,把人民性作为贯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始终的重要特质和根本属性。继而解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所面临的各种危机,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续在历史的长河中滚滚向前,在实现教育强国过程中继续发挥精神支撑的引领作用,在新时代绽放新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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