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舞台 星动附小】陈云的"三不准"要求 | 乐师附小党员教师讲党史
2022年10月17日上午,乐师附小国旗下党史课堂迎来了第二党支部袁波老师,她为大家讲述了“陈云的‘三不准’”要求。
她首先为孩子们讲述了陈云的生平简介。
接着为孩子们讲述了早在解放战争时期,陈云就向亲属子女提出了极为严格的“约法三章”:不准随便进出他的办公室;不准翻看、接触只供他阅读的文件、材料;不准搭乘他使用的小汽车。对于陈云的“三不准”要求,他的亲属子女几十年如一日,一丝不苟地认真执行。
新中国成立初期,陈云的爱人于若木上下班和陈云走的是同一路线,尽管顺路,但她一直坚持骑自行车上下班,从没有搭乘过陈云的小汽车。
他的女儿陈伟华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毕业后,被分配到国家人事部工作。
在陈云的鼓励下,她毅然到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当一名普通的中学教师,直至退休。陈伟华弃政从教的事迹成为当时教育界的美谈,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陈伟华忆称,“文革”期间,父亲被下放到江西,“一家7 口人分散于全国各地,后来姐姐到江西给父亲做饭,照顾他的生活10个月”。爸爸对姐姐说,“你在我这儿10 个月,没有给国家干事,是为了照顾我,你不能拿国家的工资”。让姐姐把这10 个月的工资全部退给了单位。
最后袁波老师告诉孩子们,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离不开老一辈革命家对自己及家人的严格要求,希望孩子们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图文 | 王雪晴
编辑 | 邓佳琨
审核 | 刘晨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