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教育局发布建设教育系统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细则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建设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全市教育系统营商环境持续向好,鞍山市教育局发布建设教育系统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从健全优化系统完备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健全优化行之有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执法体系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的理念,切实把建设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认真组织制定落实措施,定期研究解决建设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要大力倡导痛痛快快办事、公公正正服务的文化,加强统筹协调,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责任,对所承担的任务再细化、再分解、再量化,清单化、工程化、项目化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在贯彻落实中提高工作水平,用创新举措建设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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