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督导点2021年度新冠疫情下助理心理师推荐工作的要求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园频道

吉林省督导点2021年度新冠疫情下助理心理师推荐工作的要求

2021-05-18 22:09

来源: JLU吉大心声微信公众号 JLU吉大心声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

吉林省督导点2021年度新冠疫情下 

心理师、助理心理师推荐工作

的要求及说明


在抗击新冠疫情工作中,涌现出一批热心维护公众心理健康、积极参与各类人群心理援助的专业志愿者,为赢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做出了无私的贡献。按照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机构与专业人员注册系统(以下简称“注册系统”)的工作要求,为吸纳更多有专业性、有使命感、有责任感的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者加入专业队伍,2021年吉林省督导点将继续开展新冠肺炎疫情下心理师、助理心理师推荐工作,推荐名额共15人。


依据《2020年度新冠肺炎疫情下推荐注册心理师、助理心理师特别注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简称《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督导点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及说明。


一、被推荐人需认真学习相关文件,

保证推荐工作真实性


被推荐人要认真阅读注册系统发布的《2020年度新冠肺炎疫情下推荐注册心理师、助理心理师特别注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疫情下心理师、助理心理师特别注册办法解读》以及《疫情下心理师、助理心理师特别注册办法推荐材料清单及说明》等文件规定(相关文件请见附件1-3),真实准确提供推荐材料。本次疫情期间的时间界定为2020年1月20日至2021年7月31日。被推荐人必须保证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推荐资格。


二、被推荐人除必须符合《细则》中的全部条件,尚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一)必须完成16学时注册系统认可的专业伦理学习时数(需证明材料)


1.具有近3年注册系统认可的专业伦理培训认证材料;


2.如近3年未参加过注册系统认可的专业伦理培训,在其他条件满足基础上,可在提交材料期限前参加督导点举办的伦理培训。吉林省督导点伦理培训时间为2021年5月22-23日,相关通知见


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吉林省督导项目点伦理培训通知


(二)申请人须具有心理咨询实践工作经历(需证明材料)


1.申请注册助理心理师的人员需具备3年及以上的心理咨询实践工作经历;


2.申请注册心理师的人员需具备5年及以上的心理咨询实践工作经历。


(三)接受过本督导点认可的相关培训和督导(需证明材料)


1.必须参加过本督导点主办的心理培训或督导,累计不少于20学时;


2.优先推荐参加过吉林省督导点组织的连续培训项目、伦理培训等项目的被推荐人;


3.被推荐人心理咨询行为符合《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要求,无被投诉等经历。


(四)今后愿意继续支持吉林省督导点工作,大力推进和积极参与注册系统工作。


三、重点推荐抗疫期间优秀的心理援助工作志愿者


本督导点本着诚信、公正的原则,将重点推荐在疫情心理援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并积极接受注册督导师督导的专业人员,如奔赴武汉的心理援助队成员、参加武汉教育部华中师范大学心理援助平台的心理咨询师、疫情期间在当地组织并带领心理援助平台开展工作的咨询师(需证明材料)。


四、推荐工作程序


1.材料申报阶段:2021年5月20日-6月30日


申请推荐人员需主动向本督导点提出申请,如实填写《2020年度新冠肺炎疫情下心理师/助理心理师特别注册推荐表、简历表》、《疫情下心理师、助理心理师特别注册办法推荐材料清单》(相关表格可在附件1和附件3中下载),将推荐表、简历表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发至吉林省督导点邮箱:jlsddd2020@126.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申请推荐注册心理师/助理心理师”,邮件需包含6个附件,按照以下顺序:


1.姓名-推荐表;

2.姓名-简历表;

3.姓名-伦理培训证明;

4.姓名-职业伦理遵守声明(必须为亲笔签字,图片或者扫描件);

5.姓名-推荐材料清单及说明;

6.姓名-证明材料(按照材料清单里的顺序,将材料放在一个Word文档里,并做好证明材料目录)。


2.审核提交阶段:2021年7月1日-7月31日


2021年度推荐工作主要参考2020年度相关文件,涉及到的时间节点以本通知为准。如材料不齐全、存在疑问或存在尚在进行中的伦理培训与专业督导项目,吉林省督导点秘书组会通过邮件或电话与被推荐人联系,7月31日24点前可补交或更新一次电子版材料。


请被推荐人将最终纸质版申请材料(复印件,非原件)按附件顺序整理完成后,于2021年7月31日24点前邮寄至注册系统吉林省督导点(以寄出日期为准)。材料一经邮寄,均不退还,请做好备份。邮寄资料请务必采用顺丰快递,疫情期间,其他快递无法进入学校,有丢失可能,请知悉。


➣ 邮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鼎新楼C222

马老师(收)  电话:13654319153


3.推荐上报阶段:2021年8月1日-8月31日


(1)专家评审

注册系统吉林省督导点将邀请业内资深专家组成推荐工作小组,根据推荐工作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评审、打分,推荐前15位申请者上报注册系统。


(2)公示上报

推荐结果将于2021年8月16日前在“JLU吉大心声”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8月31日前将确定推荐人员材料上报注册系统。


五、注意事项


1.由于本次推荐名额有限,本督导点将优先推荐吉林省内的心理咨询师。本督导点只负责推荐,最终申请是否成功由注册系统审核、决定。


2.被推荐人在疫情期间在多家机构提供公益心理服务的,需要提供在每一家服务的证明材料;服务机构为本单位的,需提供服务为公益性质的证明文件。


3.推荐表中提供的公益服务要针对每一项填写,如具体接线时数,团体咨询/治疗时数等,不能只提供总时数。


4.推荐表中疫情期间接受督导,要写明具体督导师姓名以及提供相应的督导时数。如果接受了多名督导师的督导,请分别列出每名督导师的姓名以及其提供的督导时长数。


5.被推荐人简历表中“疫情前心理咨询与治疗实习与实践经历”处,督导有关内容必须填写。如果同一时期接受了多名督导师的督导,请分别列出每名督导师的姓名以及其提供的督导时长数。简历表中须被推荐人在签名处亲笔签名。


6.疫情期间接受的督导为非注册系统督导师的,需提交其专业简历;由注册心理师(至少满一个注册期) 提供的督导,需同时提交上级督导证明,若上级督导为非注册系统督导师,需同时提交其专业简历。


联系人:白老师、马老师,电话:0431-85168030


附件1:《2020年度新冠肺炎疫情下推荐注册心理师、助理心理师特别注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2:《疫情下心理师、助理心理师特别注册办法解读》


附件3:《疫情下心理师、助理心理师特别注册办法推荐材料清单及说明》


【责任编辑:士大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