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考试 | 考规千万条,诚信第一条
|期末周来了!!|
不知不觉中期末考试周来啦!
你是否做好准备迎接了呢?

期末考试是同学们一学期学习成果的总结
大家务必要严肃对待
诚信考试不仅是对自己负责
也是对他人劳动成果的尊重
为了营造良好的诚信应考氛围
各学院制作了富有特色的宣传海报
让我们一起在欣赏的同时接受诚信教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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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教育学院

哲学与法政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外国语学院

商学院

对外汉语学院

旅游学院

音乐学院

美术学院

影视传媒学院

体育学院

数理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环境与地理科学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或考场纪律的,视其情节给予如下处分:”
1.考试违纪:
考试违纪是学生不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但情节轻微的一般考试违纪行为。
考试违纪的处理:考试违纪的科目成绩无效;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考试作弊:
考试作弊是学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等的严重考试违纪行为。
考试作弊的处理:考试作弊的科目成绩无效;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对作弊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学籍。
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学士学位授予的规定》第二条,“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且未能解除该处分的”,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旦坠入作弊的深渊
等待你的不只是严肃的处罚
更是内心无法弥补的后悔
所以
一定要遵守考试纪律
诚信考试,拒绝作弊!

最后预祝大家都能
顺利通过考试 取得理想的成绩!!

编辑 | 姚瑶
百句名言 重温峥嵘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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