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7月17日,东北大学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辅导报告会在主楼824室举行。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魏士强应邀担任报告会主讲。校党委书记熊晓梅,校党委副书记张国臣,校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辉以及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参加报告会。张国臣主持报告会。
魏士强从《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修订的背景和过程、《条例》的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条例》调整完善的重点内容、《条例》几处关键表述的理解问题四个方面展开辅导报告,详细阐释了条例修订的过程和内容,分析了《条例》的新特色新亮点,并结合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条例》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魏士强强调,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中央在《条例》印发的通知中,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高校党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我们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央部署,积极主动做好工作。要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充分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教育课程,纳入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对高校专职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高工作能力本领。各高校要加强监督检查,把有关结果作为评价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评估办学情况的重要依据。
张国臣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本次辅导报告站位高、思路清,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对我们进一步深化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成果,做好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希望大家深入领会报告内容,立足各自岗位,按照学校党委印发的关于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条例对本级党组织的标准要求,努力做到对标对表、细研细照、走深走实、见行见效,不断提升学校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